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保险第十四条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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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如何赔偿?
  2. 五险是哪五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如何赔偿?

赔说来回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五险是哪五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中很重要的险种,它给劳动者的工作提供了一个保障,在工作中受伤可以依法争取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很多人对于工伤保险理赔范围也很有兴趣,那么,五险中工伤保险包括哪些?

五险中工伤保险包括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条例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

1、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工伤保险条例》通过立法把各类企业都纳入到工伤保险范围,这对分散各类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的工伤风险有很大的作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覆盖国有企业和其他各种所有制的企业。

2、我国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鉴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用工制度尚不够规范等情况,《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工伤保险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民政、财政等部门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另行规定,报***院批准后施行。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其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人事、财政部门制定。

工伤范围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活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活动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五险中工伤保险包括什么?综上可知,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是工作地点受伤等,不知道能否申报工伤保险的时候,可以及时去询问相关专业的人士。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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