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是否废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是否废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是否已失效或废止具体什么时候?
没有被废止,但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的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颁布单位】劳动部【颁布日期】19530126【实施日期】19530126劳动部1953年1月26日公布试行1988年9月1日起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有关女工人、女职员生育待遇的规定废止。
劳动保险条例还有效吗?
有效
劳动保险条例未废止,目前仍然有效。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时间较早,已经与目前的社会存在一定的脱节,许多条文已经与目前的劳动保障存在一定矛盾。目前我国对于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的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二)、 (三)、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劳动合同法解释是否废止?
劳动合同法解释并未被废止。
1. 其中之一是因为劳动合同法解释没有被针对性地废止,虽然被部分地废止过,但其他的解释仍旧生效。
2. 另外,在当前法律规定之下,法律解释是可以形成法律效力的,因此劳动合同法解释仍具有指导地位,对相关人员在劳动法律事务的处理中仍有一定的约束力。
3. 但是应注意,劳动法律事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处理,所以解释固然有指导作用,但具体处理问题还需要因事制宜。
是废止了。
1,根据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的文件,劳动合同法中若干规定已经被废止,其中包括《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因此,现在需要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办理相应程序,不能基于废止的文件执行,需留意相关信息以防违法。
劳动合同法没有废除,现行有效。 《劳动合同法》全文的立法意义是:更好的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将合同签署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更加明确的划分,使得《劳动合同法》更加有实践指导意义。
企业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当认真的履行合同法,使其具有实践意义。
仲裁法废止了吗?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没有废止,废止的是1993年10月18日原劳动部颁布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和1999年9月6日原人事部颁布的《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取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已于2008年12月17日经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失效了吗?
您好,没有失效。因没有任何行政法规提到《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废止,则该通知没有失效,由于该通知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有部分冲突,所以,它的的效力为:与新法冲突部分失效,不冲突部分依然有效。(我国的大部分行政通知都处于此状态)
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内容分类】劳动关系 【分类细目】劳动合同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1996.10.31 【实施日期】1996.10.31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是否废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是否废止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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