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1、单位聘用人员退休有哪些规定
- 2、企业返聘退休职工规定
- 3、退休后返聘没有签合同被辞退合法吗
- 4、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司法解释
- 5、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354号、最高...
单位聘用人员退休有哪些规定
各地应***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法律主观: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应办理 退休 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 退休年龄 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由于生病或是非因公致残的,在由医院开具了证明并由劳动鉴定文员会认定,该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男性退休年龄 为50周岁,女性退休年龄为45周岁。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工作年限满30年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享受国家和市规定的各项待遇。
企业返聘退休职工规定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返聘人员贡献大,企业离不开就协商补贴一些,返聘人员可有可无,当初返聘协议没有这些补贴内容的,也可以拒绝补贴.【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干部退休返聘规定。退休后可以返聘。退休职工返聘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属于劳务关系,受民法调整,只能通过民事诉讼***。
退休后返聘没有签合同被辞退合法吗
如果退休工人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务协议,用人单位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
试用期内不管有 没有签订合同 ,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辞退,说明是公司的主动行为,更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 公司辞退员工 ,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
法律主观:退休 返聘是不需要 签订劳动合同 的,但应当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依照相关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的,其 劳动合同 就会终止。
合法。不属于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退休职工返聘能签合同,但是应当签订劳务合同等合同,而不能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的关系,应当按照劳务关系来处理。
违法。根据查询华律网信息显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确立劳动关系,所以退休返聘不签合同是违法的。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司法解释
1、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列举的几种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等。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法律主观:对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主要有: 1,《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 解除劳动合同 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
5、《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354号、最高...
1、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仍然现行有效。
2、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四条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已经失效,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所以,就谈不上与劳动合同法的冲突问题。
3、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4、您好,没有失效。因没有任何行政法规提到《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废止,则该通知没有失效,由于该通知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有部分冲突,所以,它的的效力为:与新法冲突部分失效,不冲突部分依然有效。
5、《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6、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为退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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